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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分享】房屋租賃契約新版2.0下月上路 舊版與新版相牴觸的條文將無效❗️

【新聞分享】房屋租賃契約新版2.0下月上路 舊版與新版相牴觸的條文將無效❗️

2020/08/12

~~~~~不動產的煩惱,請交給欣盟~~~~~


內政部研擬的「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修正草案)」日前已審議通過,將於9月1日公告實施,
消保處提醒,屆時房東與房客如仍使用舊的租約,
抵觸新版條文的部分將成為無效條款,🧐
建議民眾更換新版租約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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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保處簡任秘書表示,
房屋租賃契約2.0採平等互惠原則,建立健全的租屋市場秩序,😀
遏止惡房東坑殺房客,也避免租霸房客惡意破壞房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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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賃契約2.0中重點條文包括:
🔸雙方資訊須公開明確,租賃時房東及房客均須出示租賃物件及身分相關證明文件;
🔸租賃期間至少30日;
🔸電費不得超過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」;
🔸租賃期間不得「調漲」租金;
🔸若有「危害公共安全」、「損害建築結構安全」或「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」情形,房東可立即終止租約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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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租賃住宅及附屬設備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修繕,🔧
如果房東為修繕而須進入屋內,房客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;
修繕期間若租賃住宅不能居住使用,房客得請求房東扣除全部或一部租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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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法案公告施行後,若房東仍使用舊的租約,
與新版相牴觸的條文會成為無效條款,對雙方不具效力,
屆時法律上會以政府公告的最新版本為基準。


資料來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3253344


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提出喔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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